韩国最高法院对高通涉嫌“移动通信专利滥用”罚款1万亿韩元
4月13日,韩国最高法院最终确定,因为涉嫌滥用市场支配地位,强迫手机制造商等签订不正当合同,韩国公平交易委员会将对跨国通信企业高通处以1万亿韩元的罚款,并驳回高通上诉。
高通位于美国的总部高通公司Coforatid拥有专利权业务,另外两家公司拥有移动通信用调制解调器芯片套装业务。高通将调制解调器芯片组的供应和专利权联系起来,对企业进行所谓的“刁难”,独占专利权。
高通拥有手机生产所必需的移动通信标准必需专利(SEP),并承诺向希望使用专利的运营商不歧视地提供SEP,SEP持有者地位得到认可。但公平交易委员会认为,如果三星、英特尔等芯片组公司要求签订合同,就会拒绝或限制销售处等,限制了实际使用专利权。
公平交易委员会认为,高通还强制接受芯片组供应的手机制造商一起签订专利权合同,以这样加强的芯片组市场支配力为杠杆,与手机制造商签订专利权合同也是单方面的条件。
高通涉嫌以“捆绑销售”的方式要求签订非必要的专利权合同,或以“实施费”的名义收取手机销售价格的一定比例。同时,还获得了手机制造商的专利权。
高通反对公平交易委员会的处分,但上诉被法院驳回。大法院相关人士解释说:“《公平交易法》中不妥当的条件提出和不利强制行为等,作为使其他事业者的事业活动变得不正当的行为,重新确认和具体了是否属于滥用市场支配地位行为的判断标准。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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