浅析元器件订单中的主要责任人和委托责任人
作者:会计师王欢@芯联行;编辑:总会计师欧永超@芯联行
元器件是工业社会的粮食;元器件供应链是国计民生的生命线。各位从事元器件买卖的老板,天天与客户或供应商签单,收发货和收付款经常发生涉及第三方的情况。有必要提醒老板们,元器件订单中,区分主要责任人和委托责任人非常关键,是财务涉税的决定性因素。
元器件订单,涉及到多方参与,是各类产业链中最复杂也是最重要的供应链服务。老板们应当确定自己的公司在订单中的身份,是主要责任人还是委托责任人;二者的责任范围、收入方式、税务处理等存在本质不同。主要责任人是订单中的获利者或销售者,应当按照已收或应收对价总额即总额法确认收入,并缴纳商品流通中的利润增值税;委托责任人是商品流通中的服务者,应当按照预期有权收取的佣金或手续费的金额即差额法确认收入,并缴纳商品流通中的服务增值税。
判断一张订单的主要责任人或委托责任人时,应当以企业在特定商品转让给客户之前是否能够控制该商品为原则。企业应当根据相关商品的性质、订单条款的约定以及其他具体情况综合判断,确定各方的主要责任人或委托责任人身份。不同的订单需要依据不同的事实和情况提供支持证据。通常,商业合同或订单主体的甲方或乙方,为主要责任人;而收发货或收付款涉及到的第三方,为委托责任人。
对于主要责任人,商业合同或订单实务操作中商品控制权判断主要通过以下三个方面:
l 首先,判断自己是否合同的首要义务人或合同主体;
l 其次,判断自己对交易商品是否存在着存货风险;
l 最后,判断自己对交易商品是否有定价权。
作为商业合同或订单中的第三方,承担委托人身份,委托业务的合同管理十分关键。在合同签订过程中需注意:
第一,明确对交易活动不承担主要责任;
第二,明确自己在商品交易过程中具体承担哪些责任;
第三,明确自己对交易商品没有定价权;
第四,明确自己对交易商品没有所有权,是否表现出拥有商品归属权的行为。
公司在进行元器件商品交易时,会经常处理普票与专票两种不同的业务。最好的做法是合同主体与发票人一致,但这样的话,就会有专票和普票两种不同的合同或订单。而一家公司通常要维护自身品牌和形象的一致性,因此产生合同主体与发票方不一致情况时,则应该在合同条款中明确发票方为合同主体和主要责任人,合同的签约方为委托责任人,并提供双方的委托证明。
大量的元器件商品交易会涉及到第三方收发货、检测、报关等,尤其合同主体在境内,但收发货与收付款在香港地区或国外其他地方,此时更加需要各位老板谨慎设置自己的元器件买卖合同,界定合同中主要责任人和委托责任人,避免发生合同纠纷和税务风险。关于这个话题的进一步探讨,欢迎老板们联系我们,大家共建安全稳定的元器件供应链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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